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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方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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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因疫情被隔离期间,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?

 
劳动者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,用人单位是否可以
终止劳动合同?
龙岗区孔方律师团队答:不可以。
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
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》(粤高法〔
2020〕38 号)第十五条规定:“劳动合同在隔离治疗期间、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 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到期,劳动合同期限分别 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、医学观察期、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 急措施结束。用人单位终止在上述期间到期的劳动合同,劳动者请求继履行的,应予支持。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,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,应予支持。”
因此,在劳动者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、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
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,分别顺延至劳动者医疗期期满、医学观察期满、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。